林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出租屋的。
记忆像是被雨泡发了,断成一片一片的碎片:地铁车厢里昏黄的灯光,对面座位上打瞌睡的中年男人,手机屏幕上跳动的数字——23:17,她赶上了末班车。出站时雨已经小了,变成那种绵密的、像针尖一样的细雨,扎在脸上微微的痒。
然后就是这扇门。
锈迹斑斑的防盗门,门锁要用膝盖顶一下才能打开。她顶了三下,门开了,屋里一股霉味扑面而来。
八平米。
一张床,一张桌,一把椅子。
没了。
林声把吉他箱轻轻靠在墙角,脱下湿透的球鞋。袜子已经粘在脚上,撕下来的时候带起一层皮,火辣辣的疼。她没管,光着脚走到桌边,把那盏十五瓦的台灯拧开。
昏黄的光晕开,照亮桌上的一堆东西:半包方便面,一个搪瓷缸子,几本乐谱,还有一张照片。
照片是黑白的,嵌在塑料相框里。一个中年男人,瘦得只剩骨架,靠在病床上冲镜头笑。笑得很难看,嘴角扯着,眼眶凹进去,像一具骷髅。
但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笑。
林声把相框拿起来,用袖子擦了擦玻璃面。其实不脏,但她每天都要擦一下,习惯了。
“爸。”她开口,声音沙哑得把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顿了顿,清了清嗓子,重新说:
“今天有人听我唱歌了。”
照片里的人不说话,只是笑。
“不是那种扔了钱就走的路人。是站在那儿,从头听到尾,听完还说了谢谢的。”
她说着,手伸进口袋里。
空的。
林声愣了一下,低头翻口袋——左边没有,右边也没有。她慌了,把外套脱下来抖,把裤子口袋翻出来,什么都没有。
纸条呢?
那张写着“明天。同一时间。我还会来”的纸条呢?
她站在原地,大脑空白了三秒。
然后想起来——回来的路上,她换过衣服。
湿透了的那件t恤,她脱下来扔在洗手间的地上了。
林声转身冲出房间,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砖上,啪嗒啪嗒跑进洗手间。那件t恤还在地上,湿漉漉的一团。她蹲下去,手抖着翻口袋。
还在。
湿透了,字迹已经洇开,墨汁模糊成一团一团的蓝色,但那行字还能辨认——她盯着看了太久,早就刻进脑子里了。
“明天。同一时间。我还会来。”
林声把纸条小心地展开,平铺在桌上,用一本乐谱压住四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