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的几天,主人哪里都没去。
她就待在后院,亲自给我熬大骨汤,用最好的金疮药给我涂背上的伤。
药膏凉凉的,很舒服。
我趴在主人的罗汉床上,享受着主人的照顾。
阿福在院子里算账,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。
「大东家,那裴秀才被关起来了,咱们脂粉铺的生意这几天好得不得了,大家都说您是个有手段的。」
主人拿着玉梳子,轻轻梳理我脖子上的毛。
「做生意,名声最要紧。踩着烂泥,只会脏了自己的鞋。」
主人叹了口气,看着我身上掉下来的几撮黄毛,眼底满是心疼。
「为了护着我,你连命都不要。那剔骨刀要是真落下来,我该怎么活啊。」
她的眼泪吧嗒一下掉在我的鼻尖上。
我最怕主人哭。
阿福说过,主人最喜欢收银子。
每次看到库房里满满当当的东西,主人就会笑。
我也要送主人好东西。
趁着主人去前铺看账本,我瘸着腿溜进了后厨。
厨子刚杀了一只大肥鸡,准备晚上给主人炖汤。
鸡头被随手扔在案板下面。
那可是好东西!肉多,骨头脆,还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!
我一口叼起血淋淋的鸡头,兴奋地跑回主人的卧房。
准备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!
我跳上床,把鸡头端端正正地放在主人的绣花软枕上。
为了让它看起来更气派,我还用爪子把鸡冠拨弄得笔挺。
干完这一切,我心满意足地躲在屏风后面,等着主人回来夸我。
傍晚,主人累了一天,揉着肩膀走进屋。
她走到床边,刚要躺下。
「啊——!」